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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统一规范员工上班着装的管理规定
来源:本站 作者:admin 发布日期:2014-05-12 02:55:58   浏览次数:1163
为树立和保持集团、社区良好的社会形象,体现集团、社区企业文化,加强员工的归属感,约束员工为业主服务的行为,经社区两委研究决定统一规范全体员工上班时间的穿着打扮,打造整齐、统一、规范、专业化的团队,现就工装的着装管理作以下规定:现就工作服的着装管理作出
一、所有员工着装要求
(1)所有员工必须按照集团、社区规定着装,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,树立良好的集团、社区形象。
(2)工作时间须着集团、社区统一发放的工作装;注意仪容仪表,穿着整洁、得体、大方。
(3)着工作装时,不得挽袖或衣冠不整,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、款式得当的衬衣、袜子和鞋类;鞋应保持清洁光亮,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,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、不得穿拖鞋、拖鞋式凉鞋等;衬衣束腰。
(5)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、双手整洁;勤剪指甲,指甲不得留的过长,不得涂指甲油。
(6)工作时间必须佩戴集团、社区统一发放的工作牌,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。
(7)工作服装样式、标识为集团、社区统一制定,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。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。集团、社区专业岗位根据自己工作实际着本部门工作服装,如治安、卫生保洁等部门根据部门实际统一着装。
二、男员工着装要求
(1)头发梳理整齐、大方;头发前不过眉,旁不过耳,后不盖衣领;不得剔光头;不得留胡须。
(2)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背心及短裤、拖鞋。
三、女员工着装要求
(1)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。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、低胸衫、过于休
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。不得穿过高的高跟鞋。
(2)头发梳理整齐,发型(包括发式、颜色)不得太夸张,不得披头散发;
提倡化淡妆,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佩戴得当。
(3)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。
四、工装配制说明
(1)员工试工期满后,可发放工作牌、工作装。
(2)员工在配备工装一年之内离职的,集团、社区将其服装费用全额扣除,同时服装归属本人;员工在配备工装两年以上离职的,集团、社区将其服装费用扣除一半,同时服装归属本人;员工在配备工装三年以上离职的,集团、社区不再扣除服装费,同时服装归属本人。
五、工作服着装时间
(1)集团、社区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必须统一着工装。员工可根据季节更替情况自行选择着长、短袖工装。
(2)集团、社区组织的各类会议、培训、大型活动等统一着工装。
(3)有特殊要求的另行通知。
六、日常管理和监督、检查
(1)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;由办公室负责工装的发放、监督和检查,各部门配合进行日常管理。
(2)未按规定着装者,一经发现违反规定,发现一次,扣罚员工100元,扣除本部门考核分数1分;发现两次,扣罚员工200元,给予严重警告,并扣除本部门考核分数2分;发现三次,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开除处分,扣除本部门考核分数3分。以上罚款均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。
(3)本规定自2012年5月1日开始执行。
(通讯员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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